十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在即,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,1月28日,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召开。温永强、张勇、郭兴龙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方代表,白玉梅、职工代表刘文庆等作为职工方代表参加会议。
人力资源部对新版《集体合同(草案)》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(草案)》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(草案)》进行解读,重点围绕3部合同修订的政策依据、核心条款、调整内容、适用范围、权利义务等作了说明。
职工方代表立足职工岗位实际与合理诉求,就工作时间、薪资待遇、福利保障、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;企业方代表结合生产经营现状、企业发展形势与长远发展规划,对相关条款进行说明与回应。双方本着合法合规、公平公正、平等协商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针对草案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,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,为后续合同完善、职工代表审议及签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
会议指出,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是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、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。集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,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规范开展集体协商、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会议要求,人力资源部门要认真梳理本次会议协商成果,充分吸纳各方合理意见,对各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,严格履行后续职工代表审议、报批、正式签订等法定程序。工会组织要强化合同履约监督,切实把维护职工权益、助力企业发展落到实处,全力营造企业关爱职工、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。


